未立信单位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91520526L12869267R
信用编码:00589102
法定代表人:王熙刚
注册资本:400万元
成立日期:2010-06-01
注册地址: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金钟镇冒水村
权威认证· 透明展示
全方位解锁企业实力,让信任触手可及
您好,该企业尚未通过立信认证
去认证
企业名称 | 威宁县鼎鑫再生资源厂(普通合伙) | 公司类型 | 普通合伙企业 |
---|---|---|---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520526L12869267R | 注册号 | 522427000094556 |
法定代表人 | 王熙刚 | 注册资本 | 400万元 |
成立日期 | 2010-06-01 | 营业状态 | 已注销 |
核准日期 | 2019-11-01 | 登记机关 | 威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|
营业期限自 | 2010-06-01 | 营业期限至 | |
注册地址 |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金钟镇冒水村 | 吊销/注销时间 | |
经营范围 | 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铅、锌购销、矿渣加工、销售。) |
序号 | 股东类型 | 股东姓名 | 证照/证件类型 | 证照/证件号码 | 详情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1 | 自然人股东 | 王西福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| 查看 | |
2 | 自然人股东 | 王贤平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| 查看 | |
3 | 自然人股东 | 王熙米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| 查看 | |
4 | 自然人股东 | 王熙刚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| 查看 | |
5 | 自然人股东 | 马必林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| 查看 |
序号 | 变更日期 | 变更类型 | 变更事项 | 变更前 | 变更后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1 | 2014-06-19 | 企业法人 | 负责人变更(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、首席代表、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) | 管光龙 | 王熙刚 |
2 | 2014-06-19 | 其他 | 投资人变更(包括出资额、出资方式、出资日期、投资人名称等) | 无 | 王贤平,出资额万元,管彦祥,出资额万元,王熙米,出资额万元,王熙刚,出资额万元,马必林,出资额万元,王西福,出资额万元 |
序号 | 机构名称 | 营业状态 | 负责人 | 登记机关 | 详情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1 | 威宁县鼎鑫再生资源厂(普通合伙) | 已注销 | 王熙刚 | 毕节市威宁县工商局 | 查看 |
序号 | 列入原因 | 决定书 | 列入日期 | 移出原因 | 移出日期 | 详情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1 | 未依照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| 2015-07-06 | 企业注销,自动移出 | 2019-11-01 | 查看 | |
2 | 未依照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| 2016-07-11 | 企业注销,自动移出 | 2019-11-01 | 查看 | |
3 | 未依照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| 2017-07-06 | 企业注销,自动移出 | 2019-11-01 | 查看 | |
4 | 未依照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| 2018-07-04 | 企业注销,自动移出 | 2019-11-01 | 查看 | |
5 | 未依照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| 2019-07-08 | 企业注销,自动移出 | 2019-11-01 | 查看 |
序号 | 行政许可文书号 | 项目名称 | 许可机关 | 许可决定日期 | 详情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1 | 91520526L12869267R | 营业执照 |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| 2010-06-01 | 查看 |
序号 | 档案标题 | 发布单位 | 档案性质 | 发布日期 | 详情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1 | 2010年贵州省毕节地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告 |
|
2011-04-29 | 查看 |
序号 | 档案标题 | 判决法院 | 判决时间 | 详情 |
---|
序号 | 案号 | 判决法院 | 立案时间 | 执行标的 | 详情 |
---|
序号 | 案号 | 判决法院 | 立案时间 | 发布时间 | 详情 |
---|
依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及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规定,本征信机构依法对信息主体的基础信息、信用信息进行采集、整理、保存、加工,形成信用档案并按统一模型标准计算。
一、请密切关注交易对方的各项信用指标,整体把握信用风险,以保障交易安全;
二、请随时关注交易对方的信用动态变化,及时把握信用趋势,以掌控商业风险。
本机构为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第三方征信机构,恪守“让数据说话,用事实作证”的征信理念,不对任何企业做任何主观评价,不涉偿债能力意愿评价,只是对各类信用信息进行采集、整理、保存、加工,并以统一的数学模型计算得出其信用分值,呈现其信用状况,供使用者参考。